就“签约仪式上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曹玉磊”是假院长一事,浙江桐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月23日发布《致歉声明》。

该公司表示,2025年6月22日上午,该公司租用海宁上川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场地,与北京清大纵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大经管)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并举行授牌仪式。因该公司对事实把握不准,导致信息发布有误,将相关机构误作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因以上错误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该公司诚恳接受批评,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关注、监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一个名为“海宁上川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文《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浙江分院正式揭牌 赋能浙企高质量发展》称,6月22日上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分院签约授牌在海宁上川商务有限公司举行。文章提到,“仪式中,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与桐生文化董事长陶云峰完成战略签约与分院授牌。”网友表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明明是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白重恩教授,从没听说过换成了这个叫“曹玉磊”的人士。
澎湃新闻记者22日晚间从权威渠道确认,上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是假的,清华经管学院院长是白重恩教授,该学院教职工中没有这位叫“曹玉磊”的人士。此外,这名叫“曹玉磊”的人士,近期频频以“清大经管学院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等身份公开活动。
经澎湃新闻查询工商注册资料发现,前述北京清大纵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此前曾有股东名为曹玉磊,现北京清大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亦名曹玉磊。
AI延伸阅读
骗子用什么伎俩招摇撞骗的?他会被怎么处罚?
近期,一名自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的男子频繁现身各类商业活动,其虚假身份经官网查询即可识破,却屡屡得逞。事件暴露了骗局背后的运作逻辑与社会防范漏洞,更引发对其法律后果的深度追问。
骗术剖析:信息差与审核失守的双重漏洞
利用名校光环制造信任陷阱
骗子深谙公众对顶尖学府的敬畏心理。通过自封“清华经管学院院长”头衔,借助清华大学的公信力,使参与者先入为主降低警惕。活动中精心设计的合影、媒体报道等“证据链”,进一步强化虚假身份的合理性。许多人未意识到,仅需登录清华官网核对学院领导名单,骗局便不攻自破。
主办方失职开启方便之门
活动组织者的审核松懈成为关键帮凶。部分主办方为提升活动规格,盲目追求“名校背书”,对参与者身份疏于核实。这种对“院长”头衔的功利性追捧,客观上为骗子铺设红毯,使其在缺乏实质审查的漏洞中游刃有余。
法律利剑:民事追责与刑事惩戒并重
民事侵权:名校名誉的司法保卫战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事主体名誉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冒充清华院长行为已构成对清华大学名誉权的直接侵害。校方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冒用行为,公开消除负面影响,赔礼道歉,并索赔因声誉损害导致的经济损失。
刑事定罪:行为性质决定量刑阶梯
若查实骗子未骗取财物,仅谋取虚假社会地位,则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招摇撞骗罪。该罪名明确: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刑期可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若其在活动中以合作授课等名义收取费用,则触发更严厉制裁。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刑期跃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社会警醒:破局之道在于全民防线
无论骗术如何包装,终将难逃法律制裁网。此案警示公众:面对“高大上”头衔时须保持理性质疑,善用官网核实、机构求证等基础手段。活动主办方更应筑牢审核防火墙,杜绝“以名取人”的浮躁心态。唯有社会协同筑牢信任验证体系,方能彻底斩断招摇撞骗的灰色产业链。